通水规建〔2018〕41号
南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
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崇川区住建局、港闸区农水局、开发区建设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局相关处室、各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153号)要求,按照《南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水利〔2018〕149 号)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前,在全市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督查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管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包括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水利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等)部署和督查情况等,该项督查内容详见附件1。
2.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督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项整治(包括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水利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等)开展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该项督查内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详见附件2,水利建设工程详见附件3。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全市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各县(市)区至少抽查1个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个在建水利工程。
本次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分10个督查组,各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或直属单位牵头组织。
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分组
牵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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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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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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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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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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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建处(潘志辉)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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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节制闸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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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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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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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站(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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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
通州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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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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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水处(季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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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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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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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处(范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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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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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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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处(吴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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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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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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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吴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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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新江海河闸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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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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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支队
(王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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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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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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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排水管理站
(刘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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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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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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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办(李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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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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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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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河道建管中心(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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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
市区涵闸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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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形式。各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采取座谈交流、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1)、《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2)和《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3)。对单位或工程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 工作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要求、深入细致、严谨求实、客观公正,切实履行督查责任,做好工作安排,保证督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督查结束后认真撰写督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建议。如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市水利局安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请各督查组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督查报告送交市水利局质安监处。
联系人:董艳丽
联系电话:59002553
电子信箱:2919140497@qq.com
附件:1.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表
2.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3.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南通市水利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