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以下简称《履约信用办法》)自2019年11月23日起施行,现将2018年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公布如下。
1. 2019年11月23日之前发布招标公告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应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2019年11月23日之后(含23日)发布招标公告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应用执行《履约信用办法》,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应用下表公布的赋分值。
3.未列入下表的施工、监理、设备类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2.9分,若上一年度获得水利类鲁班奖、大禹奖、扬子杯的企业,由招标人根据《履约信用办法》,在2.9分的基础上每个上调0.3分,最多上调0.5分。
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应用自2019年11月23日起。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为0.8分,三级为0.5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5.2019年11月21日自省公共信息中心采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应在招标前按照有关规定查询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